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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三个教训”

2017-04-24 16:17:58 | 中华商标

  在近日召开的广东中山灯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案件审判讨暨贯标宣贯会上,松伟照明董事长谢伟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三个教训”,让人印象深刻。以下是演讲的部分内容:

  


  松伟照明董事长谢伟

  第一个教训:商标被抢注

  2007年,我注册了SOVER松伟11类灯具产品的商标,温州的一个只有3个人的小企业2009注册电工类商标,并且被通过了。我跟他买,谁料他开口要价20万。那时候我的企业产值也就30万。

  现在他把工厂从温州搬到了佛山,去年,我再提出跟他买断商标。这时他要价1200万。这次经历,是我在知识产权上第一次犯了人生第一大错误。现在没有办法弥补,可能以后等取得中国驰名商标后,再另想办法。

  向我要价1200万的这个企业仍然很小,在佛山员工不超过30人,年产值不超过500万,是做开关电工类产品的。而现在,松伟照明无法做电工产品。假如现在这个商标在我手中,我相信一年的销售额最低也有3000万,而这损失无法弥补。这是我第一个教训。

  第二个教训:商标遭恶意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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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2014年,有一家企业,以三年不使用为由,恶意撤销松伟照明商标。因为以前注册的商标,通讯地址是我的老家——陕西省安康市一个农村,我并未加以注意,结果遭到竞争对手恶意撤销。

  幸亏,我的商标有三个,被撤销了的那个是老版本。这一次教训让我胆战心惊,其实这个失误很简单,因为我注册商标的通讯地址没有及时变更,没有及时做到规范的管理。

  第三个教训:遭卧底员工

  2013年,竞争对手派了一个做设计的女孩子去我的工厂,卧底在设计部三个月。后来,我们发现她不对劲,但是又不能开除她——因为此时她已经掌握了很多机密。怎么办?于是我们制造了一个陷阱,让她中计。最后,她承认了,并写下笔录,录下口供。本来我们想起诉她的老板,但是因为她跪在地上磕头,所以我放弃了,也答应替这个女孩子保密一辈子。

  这是真实的事,因为我做过警察,所以对法律起诉比较熟悉,所以非常慎重。之所以出现那么多案例,是因为公司缺乏建立知识产权的制度、标准、流程的意识。

  刚才听法官分享的内容,在起诉一个被告的时候,我们连自己的专利证书的确切内容都不了解,怎么起诉?知识产权的贯标体系的确让我成长了,让我完全可以规避以前犯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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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

  关于声誉,我想谈一下赔偿问题。知识产权三个目的:一、保护好自己;二、别人侵犯了我,如何获得赔偿;三、如何获赔更多。

  去年有一家公司即将上市。经过2012年开始的取证,在它上市的前一个月,我们向它发了5封律师函。该集团董事长找到很多领导来沟通。最后我只让他赔偿了很小一笔钱。如果不是这些人,我至少会让他赔偿100万,这一点也不过分。

  最近,国内灯饰商场越来越多,一些商场冠冕堂皇地冠上“知识产权保护基地”的称号。我在北京发现一家商场本身是知识保护基地,他们却不清楚商场本身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要做什么。那我们应该怎么做?起诉他们经销商,连同他们商场一同起诉。

  2003年,仅有两三家企业提出原创口号,今天古镇看到,都在宣传原创。其实,很多人以为一张外观专利就可以保护自己,其实仅靠一张外观专利那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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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古镇灯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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