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外滩、新天地、田子坊等是上海蜚声世界的知名景点、地标。为了争夺这些景点名称所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一些商家纷纷将知名景点、地标名称抢注为商标。有的企业抢注成功后,还对市场上其他使用者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市人大代表翟骏认为,这些知名景点、地标名称属于公共品牌资源,不应为私营企业或个人所占有、抢注甚至滥用,建议有关职能部门规范和监管品牌资源的使用行为。日前,职能部门对此作出“解决采纳”的答复。据悉,本市将加强对知名景点、地标品牌资源的管理,建立品牌资源数据库,并鼓励区县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
市知识产权局对翟骏的建议表示“认同”。据悉,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相关单位已在组织开展与品牌建设、商标保护有关的宣传、培训工作。“上海大剧院”、“上海音乐厅”都已成功注册商标。“七宝古镇”、“朱家角”等都在近年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
市知识产权局表示,接下来将明确本市知名景点、地标保护的责任部门,加强对知名景点、地标的品牌资源的管理,对品牌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分门别类,建立品牌资源数据库。据悉,目前已制定了《本市加强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品牌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制定年度的品牌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品牌的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建立数据采集、比对、查询、更新维护等机制;同时,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指导区县建立推进品牌建设的协调机制,鼓励区县设立品牌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扶持品牌个性化、建设知名品牌示范区、打造自主品牌街区等方面先行先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