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周二晚间发布公告,北京第一中院驳回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公司第9714759号“brother”商标准予注册。
2015年6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兄弟工业株式会社作为原告,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行政纠纷案获北京第一中院受理。
2015年10月19日,公司收到北京第一中院下发的政判决书,法院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被诉裁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驳回原告兄弟工业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9714759号“brother”商标准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