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昨天通报,又受理了一起关于小米的“蹭商标”案件,这回被告的是山东的一家“山东小米金融公司”,小米要求法院判决对方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并更换公司名称中的“小米”字样、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以手机闻名的小米科技公司向海淀法院起诉称,一家由山东小米金融公司开办运营的名为“小米金融”的网站,在该网站所有页面的显著位置,使用“小米”商标进行宣传。另外山东小米金融公司运营的公众号,也使用“小米”、“XIAOMI”等商标进行宣传。
小米科技特别举例说,有网友在“山东小米金融公司”微信公众号留言称,“我为什么没有额度,从小米1到现在的小米4都用过,在小米网消费几万元,你们看着办”。小米方面认为,这种侵权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小米公司在广大互联网用户心中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还通过侵权行为获取非法收益,挤占市场份额。因此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停止使用并更换公司名称中的“小米”字样、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据了解,目前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小米金融”,原告小米科技的“小米金融(jr.mi.com)”和被告的“小米金融(midai100.com)”分列搜索结果前两位,均可正常打开。不过被告方的网站目前已经发出通告,以“个别功能还没建设好”为由,宣布暂停服务,但表示该公司微信客户端将继续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