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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新设立13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2016-11-02 13:51:29 | 中华商标

  1日,人民财经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首批新设立的13个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全面启动运行。包括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工商局,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济宁市工商局,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湖北省工商局,湖南省长沙市、怀化市工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在内的13个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即日起开始办理有关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据了解,9月1日起《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开始施行后,截至9月23日,工商总局商标局共收到9个省(自治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申请,请求在31个省、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9月28日,商标局同意第一批13个单位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负责指定区域内商标注册申请受理、规费收缴,并接收、审核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商标注册申请确定申请日。受理窗口同时还代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查询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目前,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三种方式选择,一是到所在地商标受理处(受理窗口)办理;二是到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三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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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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