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1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经济与文化相结合、市场竞争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促进老字号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和“互联网”新趋势,加快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弘扬优秀文化,拓展品牌价值,充分发挥其在稳增长、促消费、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意见》提出了推动老字号传承与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老字号经营网点保护,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老字号产权改革,增强企业自主发展能力等重点任务。《意见》指出,要注重发挥老字号品牌价值。建立和完善老字号品牌价值评估体系,量化老字号无形资产价值并依法确认所有权。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发布、推广、技术服务等活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不断提升老字号品牌价值,推动打造国际知名的老字号品牌。鼓励以品牌作价入股方式解决部分老字号注册商标专用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问题,为老字号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在老字号改制重组过程中,要注重对老字号品牌的保护和开发,注重对主营业务的传承和延续,对老字号品牌的投入应“只增不减”。修改完善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指导老字号企业规范使用老字号标识。
为确保《意见》落实到位,《意见》最后提出了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广泛宣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保障措施。《意见》指出,要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老字号传统手工技艺、发展史料,建立健全老字号档案。要将中华老字号有关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要鼓励和支持老字号进行商标、域名的注册和专利申请工作,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不法行为。推动设立老字号知识产权重大侵权案件快速维权通道,集中查处一批侵权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建立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互助合作及多元化解决机制,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类社团及相关机构调解老字号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作用,共同开展境内外知识产权纠纷的预警、起诉和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