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2015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以下简称“商标节”)开幕式
(二)2015中国商标年会(以下简称“商标年会”)
(三)商标节欢迎招待会
(四)商标节闭幕招待会
二、商标节活动赞助方案
(一)商标节总赞助
赞助金额:300万元人民币
回报形式:
1.赞助单位为本届商标节总协办单位,其企业标识以不小于商标节主办方标识的规模出现在商标节开幕式、欢迎招待会、闭幕招待会和商标节会刊中,总协办单位在商标节开幕式上由主持人口播鸣谢;
2.总协办单位可全程参与本届商标节在全国及地方性合作媒体的相关宣传活动,并将企业标识和主办方标识一起制作成联合标识,用于本届商标节对外宣传活动中;
3.邀请总协办单位领导担任本届商标节组委会顾问;
4.邀请总协办单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届商标节各项活动,并在商标节开幕式上致辞;
5.邀请总协办单位领导参加本届商标节相关颁奖活动并为获奖者颁奖;
6.商标节组委会向总协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7.总协办单位获得免注册费参加商标年会名额6个;
8.主办方提供对总协办单位或单位领导专访一篇,登载于主办方官方网站和《中华商标》杂志;
9.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的,取得中华商标协会会员资格,免一年会费;
10.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回报形式。
(二)商标节欢迎招待会
赞助金额:100万元人民币
回报形式:
1.赞助单位为本届商标节协办单位,其企业标识体现于商标节欢迎招待会的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在该项活动中由主持人口播鸣谢;
2.协办单位可参与本届商标节在全国及地方性合作媒体的相关宣传活动,并将企业标识用于本届商标节该项活动的对外宣传中;
3.邀请协办单位领导担任本届商标节组委会顾问;
4.邀请协办单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届商标节各项活动,在欢迎招待会上致辞;
5.商标节组委会向协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6.协办单位获得免注册费参加商标年会名额5个;
7.主办方提供对协办单位或单位领导专访一篇,登载于主办方官方网站和《中华商标》杂志;
8.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的,取得中华商标协会会员资格,免一年会费;
9.协办单位可自行与其他单位(不得超过10家)合作协办欢迎招待会,该其他单位可以支持单位或承办单位的名义体现于欢迎招待会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
10.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回报形式。
(三)商标年会主论坛
赞助金额:100万
回报形式:
1.赞助单位为本届商标年会总协办单位,其企业标识体现于商标年会主论坛的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在主论坛中由主持人口播鸣谢;
2.总协办单位可参与本届商标年会在全国及地方性合作媒体的相关宣传活动,并将企业标识用于本届商标年会的对外宣传中;
3.邀请总协办单位领导担任本届商标节组委会顾问;
4.邀请总协办单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届商标节各项活动;
5.邀请总协办单位领导在商标年会主论坛上发表演讲;
6.商标节组委会向总协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7.主办方提供对总协办单位或单位领导专访一篇,登载于主办方官方网站和《中华商标》杂志;
8.总协办单位获得免注册费参加商标年会名额5个;
9.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的,取得中华商标协会会员资格,免一年会费。
10.总协办单位可自行与其他单位(不得超过10家)合作协办主论坛,该其他单位可以支持单位或承办单位的名义体现于商标年会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
11.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回报形式。
(四)互联网领域的商标保护论坛或商标典型案例评析分论坛
冠名赞助金额:50万;非冠名赞助金额:40万
回报形式:
1.赞助单位为本届商标年会该分论坛协办单位,其企业标识体现于所赞助分论坛的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在该分论坛中由主持人口播鸣谢;
2.协办单位可参与本届商标年会在全国及地方性合作媒体的相关宣传活动,并将企业标识用于本届商标年会该分论坛的对外宣传中;
3.邀请协办单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届商标节各项活动,并在该分论坛中演讲;
4.商标节组委会向协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5.协办单位获得免注册费参加商标年会名额4个;
6.主办方提供对协办单位或单位领导专访一篇,登载于主办方官方网站和《中华商标》杂志;
7.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的,取得中华商标协会会员资格,免一年会费;
8.协办单位可自行与其他单位(不得超过10家)合作协办该分论坛,该其他单位可以支持单位或承办单位的名义体现于所赞助分论坛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
9.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回报形式。
(五)商标年会其它分论坛
冠名赞助金额:30万;非冠名赞助金额:25万
回报形式:
1.赞助单位为本届商标年会该分论坛协办单位,其企业标识体现于所赞助分论坛的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在该分论坛中由主持人口播鸣谢;
2.协办单位可参与本届商标年会在全国及地方性合作媒体的相关宣传活动,并将企业标识用于本届商标年会该分论坛的对外宣传中;
3.邀请协办单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届商标节各项活动,并在该分论坛中演讲;
4.商标节组委会向协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5.协办单位获得免注册费参加商标年会名额3个;
6.主办方提供对协办单位或单位领导专访一篇,登载于主办方官方网站和《中华商标》杂志
7.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的,取得中华商标协会会员资格,免一年会费;
8.协办单位可自行与其他单位(不得超过10家)合作协办该分论坛,该其他单位可以支持单位或承办单位的名义体现于所赞助分论坛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
9.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回报形式。
(六)商标年会沙龙等形式主题活动
冠名赞助金额:15万;非冠名赞助金额:10万
回报形式:
1.赞助单位为本届商标年会该活动协办单位,其企业标识体现于所赞助活动的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
2.商标节组委会向协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3.协办单位可自行与其他单位(不得超过10家)合作协办该主题活动,该其他单位可以支持单位或承办单位的名义体现于欢迎招待会背景板及相关材料中;
4.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回报形式。
(七)商标节指定产品
项目设定:
商标节组委会可接受企业产品作为中国商标节指定产品,该项总赞助金额不得少于10万元。企业在提供实物赞助的同时,须提供相应比例的现金赞助,实物赞助金额与现金赞助金额比例为7:3。
回报条件:
1.商标节组委会邀请赞助单位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出席本届商标节相关活动;
2.商标节组委会向赞助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3.非中华商标协会会员的,取得中华商标协会会员资格,免一年会费;
4.在指定礼品及包装上印制“2015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及“×××企业敬赠”的文字(有效期1年);
5.赞助企业的主导产品为商标节指定礼品(有效期1年)并颁发证书;
6.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其它回报形式。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 莉 010-68014500
张静玉 010-68988171
电子邮箱:zhsb_cta@163.com
中华商标协会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