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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没有商标专用权的裸奔

2015-08-24 15:44:33 | 中华商标

  “饿了别叫妈,就叫饿了么”!超高人气香港笑星王祖蓝内地首次代言,互联网铺天盖地的强势宣传,让“饿了么”一夜之间迅速成名,今年年初统计显示其市场占有率高达60%!而这个被大众津津乐道的新兴互联网餐饮外卖O2O品牌,实际上早在2009年就已创立,历经6年的坎坷发展,才打拼出了如今这片天下。

  然而,日前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2015上半年专题研究报告》中显示,2015年上半年中国互联网餐饮外卖市场中,美团外卖所占市场份额已然超过了“饿了么”,排在第一位。哗然中,“饿了么”为何如此之快的现出萎靡之势?当下一片众说纷纭,对此笔者感言,“饿了么”所缺乏的是系统性的品牌战略规划,这是其可持续发展乏力的原因之一。而这一点,从“饿了么”的商标注册情况可见一斑。

  时间退回到2009年4月,“饿了么”网站就已经正式上线,却直到2012年3月,“饿了么”才分别在35类和42类服务上申请注册了2枚商标。在此前的2个月内,一家公司和一个自然人在35类“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饭店商业管理、替他人推销”等服务上早已抢先申请了“饿了么”。

  2011年以前,“饿了么”还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而在2011当年,“饿了么”就用互联网思维,赢得了第一轮融资,如鸠雀出巢般一夜间引起世人瞩目,商标的抢注者也开始层出不穷,涉及其经营的所有核心类别。

  后知后觉的“饿了么”,在35类核心服务上的商标注册被驳回后,对在先注册的“饿了么”提起了异议,之后又在35类上重新申请了一枚“饿了么”,试图挽救自己的商标。笔者以为“饿了么”经此一役,总该是有所醒悟,对其业务可能涉及的商品、服务赶紧注册商标,提前做好布局。然而,“饿了么”却依然没有如此。

  直到2014年,“饿了么”才在第9类“计算机软件”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商标。而早在2010年,“饿了么”就开始卖订餐系统软件,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其创始人张旭豪甚至认为,“饿了么”的核心竞争力,就是其开发的餐厅后台软件Napos 和销售协同CRM 软件Walle。可是,软件都已经卖了4年,“饿了么”才迟迟想起,要在软件上注册商标。

  历史总是用血泪去提醒当下,偏偏“饿了么”在35类上被抢注的经历,却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什么启示。同样在2014年,“饿了么”宣布有2大战略任务,一是移动战略,另一个就是物流,“饿了么”提出要打造专注外卖的短物流平台。这一次,到2015年3月,“饿了么”才在39类运输类服务上申请注册商标。结果就是,第9类、39类上的“饿了么”早在2013年就已经被抢注了。

  当初的张旭豪雄心壮志,要打造餐饮界的“淘宝”,要引领外卖行业发展,但其商标注册总是滞后于商业行动,给自己的发展埋下了深深的隐患。未能将品牌及时转化成产权,反映出“饿了么”知识产权意识不足,缺乏系统的品牌战略规划。这一方面,淘宝的母家阿里巴巴却是行业中较好的典范,每次推出新的品牌之前,阿里都会将该品牌提前进行商标注册,2013年12月上线的“淘点点”,就是在2013年9月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见,在知识产权战略意识上,“饿了么”与“淘宝”的差距也许不止一句豪言壮语。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商标就是战衣。好的战衣能够提升士气,增强战斗力,减少战损比,不穿战衣是很危险的,而允许他人穿自己的战衣,无疑会自乱阵脚。没有商标专用权的裸奔,会让自己在与同行业的竞争之外,无端遭受更多投机者的袭击,给未来的发展带上沉重的镣铐。

  因此,如果“饿了么”在35类的异议不能成功,其无法取得核心服务上的商标专用权,“饿了么”的无形资产无疑会有所减损,日后即使投靠了京东到家,其卖价估计也会随之大打折扣。

(网站声明:本文转载自其他媒体,中华商标品牌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文仅作参考,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作者:庄晓苑 文章来源:超凡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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