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最高法院的一位高级法官透露,中国已成为外国企业发展知识产权创新的主要市场。
随着经贸交流的日益频繁,全国涉及外籍当事人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由2013年的2840件上升至2015年的5675件。
该数据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宋晓明披露。
在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一天,宋晓明在接受《中国日报》专访时说道:“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是知识产权审判庭的重要领域,尤其是行政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数据,2013年中国法院审理涉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1143件,2015年上升至4383件。在这些诉讼案件中,众多政府机构,如各级著作行权管理部门,通常被指控官方裁定不当。
宋晓明称,涉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大多与专利及商标有关。他还表示,近年来涉及商业秘密案件数量迅速上升。
北京知识产权审判庭近期审理知识产权案件5432件,来自第三方知识产权机构IPHouse报道分析了其中的5022件,并发现高达1095起案件牵涉外籍当事人。
该机构表示,美国企业位列涉外案件榜首,牵涉395件案子,超出位列其次的德国企业2.7倍。
在涉及美国公司的案子中,有346件是与商标、专利等项目相关的行政知识产权案件。
宋晓明说:“知识产权纠纷激增应归因于中国的‘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以及外国企业,尤其是美国企业维护自身在华知识产权的强烈意识。
他表示,许多美国企业向中国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及商标,因此产生了大量涉美知识产权纠纷。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称,美国在华创新投资巨大,也最勤于申请专利保护。
宋晓明认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将业务拓展到海外,他们也应该多注意保护自身在相应海外国家的知识产权。
目前极少中国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或商标保护,他还不说道:“既然中国不断呼吁发展高端、精密及高端技术,相应的发明创新就应在国内外都受到保护。”
浙江省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毛明强称,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增多其实未必是件坏事。
毛明强说:“部分中国企业从此类诉讼中受教良多,或者在事后与外籍当事人握手言和,开展进一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