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宣布,自2012年起施行的《台湾地区商标注册人申报厦门市著名商标暂行办法》,正式升格为《办法》,去除了“暂行”二字。在刚刚结束的厦门市著名商标评审中,又有两件台湾地区商标通过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至此,已有23件台湾商标跻身厦门市著名商标行列。这标志着厦门独创的这项保护台湾商标品牌利好台资企业的政策已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轨道。
据了解,厦门市著名商标评审、认定每年一次,而将台湾商标纳入评审、认定,到今年已是第四个年头。“四年来,每年都有台湾商标‘晋级’厦门市著名商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今年新晋厦门市著名商标的两件台湾商标,分别是瑞忆科技公司的“蒙面侠”商标、森田药妆股份有限公司的“森田药妆”商标。这两家企业得知取得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后表示,在对自身商标权的保障及发挥品牌效益等方面,都迈进了一大步。
厦门开放著名商标评审、认定,一直受到台湾经济界人士的青睐和关注。2012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陈海疆就曾专程赴台北,与原台湾商业总会会长张平沼一起,为首批获厦门市著名商标的台湾企业颁发证书。陈海疆昨日向记者表示,此次把《暂行办法》升格为《办法》,符合台湾企业的利益和愿望,也有利于两岸商标品牌保护、运用、培育的合作交流。台湾商标行业知名学者赖文平博士也认为,厦门认定台湾企业商标为著名商标是大陆商标规定的一大突破。
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林处长介绍,根据《办法》,在台湾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品牌,在厦门使用满三年,为厦门公众知晓且有良好的商誉的台湾商标,就有资格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