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互联网+”写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后,“互联网+”的政策风潮开始普及全国,前有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便纷至沓来,后有各类企业高举“互联网+”大旗,将传统商业模式延伸至线上进行转型升级,实现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与互联网融合的发展新态势。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过程中,我国应用互联网的企业和网民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有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全国使用互联网办公的企业比例为89.0% 。半数中国人已接入互联网,网民规模增速有所提升,网民规模达6.8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0.3%,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10.1个百分点 ,互联网的触觉无处不在。
互联网成为品牌侵权的案发高地
然而,“互联网+”虽是各大企业实现转型升级的一剂良方,但恐怕不是包治百病的神药。它在引领企业快速发展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为网络侵权行为提供了滋长的温床。当新的商业形态、商业模式不断在互联网上涌现时,涉及网络侵权的方式、内容也开始野蛮生长。这对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出了极大的挑战。
近两年来,全国网络侵权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互联网成为品牌侵权的案发高地。
2014年,在国家针对互联网等领域组织开展了十余项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了数以万计的假冒品牌,网络侵权的现象已明显突出。
2015年,在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中,涉及网络侵权案件的占比高居前列。其中,电子商务平台销售侵权商品、假冒商城、假冒网站、钓鱼网站、用他人商标名注册域名等网络侵权现象尤为突出。
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称,超过30%的网友在网上购物时都遇到过钓鱼网站,每年钓鱼网站至少给网民带来的损失超过300亿。其中,淘宝网、工商银行、央视、腾讯等知名网站是侵权的“重灾区”,而网民对钓鱼网站的举报量占举报总量的80%以上。
此外,在2015年《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中显示,中国网民因信息泄露、诈骗信息等造成的损失约805亿元人民币。其中,大多网民认为最普遍最严重的侵权领域就是通过搜索引擎搜索的诈骗网站、仿冒商城。
在不可估量的互联网经济效益驱动下,侵权者见缝就钻,如今普遍的网络侵权问题已成为互联网发展绕不开的坎儿。
网络侵权方式越来越多元化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技术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新型的侵权方式和手段不断衍生、层出不穷。
如,利用他人商标名注册域名、仿冒网站、假冒商城、以他人商标名称购买搜索关键词、域名傍名牌等,导致企业品牌的辨识度、信任度、导购能力及宣传效应不断地被削弱,而企业品牌和域名的不统一、通过搜索出现的负面信息等缺陷也给侵权者创造了有利条件。
在近年内,发生的诸多起影响较大的网络侵权事件备受关注,如知名内衣品牌“维密”的域名被恶意抢注、“alibaba-ru.com”冒充阿里巴巴官网、平安集团起诉苹果要求下架假冒陆金所APP……
企业品牌保护的警钟已经敲响。
网络侵权容易,维权难
由于互联网具有自由、开放、无国界划分等特性,目前网络信息和数据处理在全球各地触手可及,导致企业品牌在网络上被侵权的概率也就越来越高。
一方面,网络侵权成本较低,侵权者只需花点小钱即可将他人商标名称注册成域名,甚至通过简单的复制即可在短时间内仿冒官网、仿冒商城,从而获得庞大的经济利益,这无非给侵权者带来了足够的便利和商业诱惑。
另一方面,企业维权难度大。目前网络侵权技术存在较高的隐蔽性,被侵权者很难在第一时间内发现品牌权益受损,即使及时发现并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但由于各国互联网的管理规则不同,要求维权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维权能力,且维权过程需花费大量资金和时间,企业维权的难度可想而知。
侵权如此轻而易举,风险危机无处不在,任何一家企业都可能成为被侵权的对象,这种潜在风险与危机不得不提前警惕和防范。
我国多措并举应对网络侵权
如今,网络侵权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危害,保护权利人和制止侵权者的呼声愈来愈高,这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我国也不遗余力从立法、司法、行政等全方位地寻求应对措施,掀起一系列网上反假冒、反侵权运动。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对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为营造规范、诚信、安全的网络交易环境作出部署。同年7月起,工商总局每年定期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今年工商总局开展了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及重点案件查处工作,以高压态势打击了网络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除此之外,国家工信部专门针对企业保护品牌、防范网络侵权开辟了一条新路径,通过批复开放使用“.商标”顶级域,为企业实现品牌在网上的应用、识别与保护提供了必要支持。
品牌风险时刻存在,企业只有未雨绸缪才能有备无患,要时刻了解国家政策,及早采取措施做好品牌保护的准备,千万莫要等到侵权来袭,才意识到网络品牌侵权的危害性及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