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CJEU)驳回了针对统一专利一揽子计划的司法质疑,欧洲专利局(EPO)对此裁决表示欢迎。
EPO证实了具有统一效果的欧洲专利将以《欧洲专利公约》中规定的欧洲专利授予程序为基础,EPO的行政管理委员会的特别委员会的参与成员国要遵守统一专利的所有实施办法。特别委员会的工作进展十分顺利,EPO相信所有必要步骤,包括续期收费水平的决定,将在未来几个月到位。
在法院判决公布的当天,由巴维尔.斯沃博达主席(Pavel Svoboda)带领的欧洲议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代表团访问了EPO位于慕尼黑的总部。EPO局长伯努瓦.巴迪斯戴利(Beno?t Battistelli)强调了决策的重要性:“凭借其裁决,法院已为欧盟成员国以及欧洲专利系统的用户创造了必要的法律确定性,而且为40多年后的今天在欧洲实现真正统一的专利保护铺平了道路。”
EPO还表示它希望裁决能给批准和实施统一专利法院(UPC)的进程提供新的动力,并希望统一专利一揽子计划可以在2016年投入使用。(编译自epo.org)